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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品GMP車間結構和車間布局應符合下列條件
1.車間結構
食品加工車間以采用鋼混或磚砌結構為主,并根據不同產品的需要,在結構設計上,適合具體食品加工的特殊要求。
車間的空間要與生產相適應,一般情況下,生產車間內的加工人員的人均擁有面積(除設備外),應不少于1.5平方米。過于擁擠的車間,不僅妨礙生產操作,而且人員之間的相互碰撞,人員工作服與生產設備的接觸,很容易造成產品污染。車間的頂面高度不應低于3米,蒸煮間不應低于5米。
加工區與加工人員的衛生設施,如更衣室、淋浴間和衛生間等,應該在建筑上為聯體結構。水產品、肉類制品和速凍食品的冷庫與加工區也應該是聯體式結構。
2、車間布局:
車間的布局既要便于各生產環節的相互銜接,又要便于加工過程的衛生控制,防止生產過程交叉污染的發生。
食品加工過程基本上都是從原料→半成品→成品的過程,即從非清潔到清潔的過程,因此,加工車間的生產原則上應該按照產品的加工進程順序進行布局,使產品加工從不清潔的環節向清潔環節過渡,不允許在加工流程中出現交叉和倒流。
清潔區與非清潔區之間要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,以便控制彼此間的人流和物流,從而避免產生交叉污染,加工品傳遞通過傳遞窗進行。
要在車間內適當的地方,設置工器具清洗、消毒間,配置供工器具清洗、消毒用的清洗槽、消毒槽和漂洗槽,必要時,有冷熱水供應,熱水的溫度應不低于82℃。 |